年1月22日,大货车司机韩罡与妹夫贺某在黑龙江绥芬河卸完货后回到了老家辽宁绥中县,2月8日,绥中县爆发疫情,2月10日,韩罡被确诊新冠,相关部门流调时发现韩罡与贺某未报告行程造成多人感染。
经当地指挥部统计,累计感染人数人,隔离人数人,启用隔离场所61家,隔离房间间,县财政支出达1.55亿。
同年,二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虽然被判四年,两人却未被收监,而是被监视居住。在此期间,家庭的一切开支全靠着妻子在外打零工收入的两千多元维持生计,韩罡的儿子今年读高三了,女儿上初一,家里还有房贷要负担,沉重的经济压力压的夫妻俩喘不过气。
最沉重的还是精神上的折磨,韩罡说自从事发以来,自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
随着1月8日新冠感染正式回归乙类乙管,涉疫刑事案件也出台了新的指导意见后,当地法院也联系了二人,这让韩罡看到了希望,认为自己有望被改判。希望新政策出台后,自己能被解除强制措施,恢复正常的生活,扛起家中的重担。
有人支持改判,虽然他有罪,但也希望能给普通老百姓一个机会、一次法律的人情,生活本来就很不容易了,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唯一的经济支柱,他的倒下无异于家的倒下。况且他也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教训,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谁愿意在疫情期间全国各地奔跑呢?
也有人认为损害既然已经造成,知法犯法瞒报行程均属于客观存在的事实,用现在的眼光去审视过去犯下的错误显然不合时宜。政策的变化如果能随意改变法律岂不是真应了那句“拿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
我们不知道事情是否会如韩罡所愿,可是同样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仍然希望他们能够回归正常的生活。疫情三年,大家都不容易,如果在家就有收入,谁愿意天南地北的到处跑呢?
法不容情,但法不外乎人情,希望韩贺二人能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