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公安厅、葫芦岛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年1月24日至1月31日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宣传周。旨在提醒市民注意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消除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安全隐患。
为深入开展“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活动,绥中县公安局统一印制《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标语件、禁放警示标识件、《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件,由各派出所在各乡镇辖区的车站、广场、商场、步行街、集贸市场等繁华地带、人员密集区域及村屯、社区张贴标语、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一封信》,在易燃易爆、重要设施部位等禁放区域张贴禁放烟花爆竹警示标识。
同时,各派出所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和燃放安全提示,并以出示展板、实物展示、讲解告知、走访座谈、流动宣传车、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月28日上午,治安大队在县城公园开展集中宣传,现场悬挂横幅4幅,设置宣传展板6块,发放《一封信》余件,并通过现场宣讲,切实提高广大市民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相关非法行为,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年春节期间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推荐阅读
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