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元宵节了,天津却传了坏消息。2月12日,天津西青区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正值春节返工返岗之际,天津再发疫情,实在让人揪心。目前,确诊病例所在社区和单位已经全面封控。
据悉,这名确诊病例王某某于2月6日从中高风险区域葫芦岛市绥中县返津,不仅始终没有报备与自我隔离,而且在出现头晕乏力症状的情况下,依然上饭店去超市到处溜达没有任何顾忌,直到防疫部门通过大数据排查这才被采取居家隔离政策,随后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阳性。
此前,天津市已经发布了公告,要求自1月29日起具有绥中县旅居史人员返津需要居家隔离,但是王某某置若罔闻,不仅没有按要求居家隔离,相反却四处乱逛,给社区抗击疫情工作带来严重风险与巨大损失,致使社区和单位多人居家隔离,无数人需要连续做核酸检测。
目前,天津市西青区公安部门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王某某进行立案调查。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摄影:韩运虎
当前,全国疫情向好,很多地方都属于低风险地区,低风险地区的防疫要求是“外防输入”。如何外防输入呢?最主要的就是所有曾经有过疫情区域旅居史的人,一定要避免流动,非要流动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行报备、隔离并做好核酸检测。
虽然我们不能阻止任何人员返乡或者返岗,但是严格执行防疫政策却是所有人必须要遵守的法律,一旦违犯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绥中县返津的王某某给天津的防疫工作带来严重的影响,给社区生活造成严重危害,这个责任需要由王某某来承担,只有给这种人终生难以磨灭的处罚,才能教育本人,警示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着相关规定,我们就等着看看王某某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吧。
自从新冠肺炎在国内传播以来,很多地方的疫情都是因为人员流动,这些人有些是无意的,但是有些人却明知自己身处中高风险区域,流动可能造成疫情传播,依然我行我素,不顾亲人、乡邻和同事的安全,对于这种情况全国各地出现多次,已经到了非处罚不可的时候了。
有网友指出,防疫工作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犯同样的错误。对于此类人员应该重判重罚,让每一个人心生敬畏,防疫工作才能稳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