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布教育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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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绥中县人民检察院本着“专项整治为切入、靶向整治为关键、跟踪问效为保证”的工作思路,以“6+2+2排查”为基础,以“谈心谈话”为抓手,确保通过整治顽瘴痼疾,使检察队伍政治觉悟得到提升、精神状态得到提振、纪律意识得到增强、职业素养得到提高、社会效果得到彰显。现将绥中县人民检察院教育整顿整治成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一、自查自纠情况

一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部门负责人与干警之间谈心谈话92人次,覆盖率%。通过谈心谈话,23名同志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

二是组织开展个人自查。先后4次组织干警填写《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份,做到全员填报,不漏一人。对自查反映问题的23名干警进行了核查处理。

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按照方案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六个方面”内容进行了问题检视,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已整改完毕。

四是加强核查并兑现从宽政策。利用召开干警大会、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宣讲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运用政策“窗口期”,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对主动说明情况的23名干警兑现从宽政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3人。

二、组织查处情况

一是举报线索核查。查纠整改环节,我院建立了线索受理工作台账,共收到市检察院、县教整办交办的举报线索18件,经研判核查,现已全部办结。

二是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对近三年来我院办理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进行倒查,共排查涉黑涉恶案件16件,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

三是重点案件交叉评查。院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对近三年来办理的件重点案件进行本院自评。省院交叉评查案件93件,发现一般瑕疵案件3件、严重瑕疵案件1件、不合格案件1件,处理干警13人次。

四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台账,经核查,年以来我院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五是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对同级政法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共制发《检察建议书》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9份、《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份。

六是智能化数据排查。智能化数据排查案件件;商请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干警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人次,未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七是队伍建设巡查。5月13日至5月28日,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队伍建设第二巡查组对我院开展巡查工作,根据巡查组反馈意见,相关问题已整改落实。

三、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情况

一是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0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打听案情、未及时记录等相关情况,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对10名干警进行了处理,未发现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二是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及从事经营活动问题。6名干警由于对填报内容理解偏差,未能如实填报本人或者配偶从事经营活动情况,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对6名干警进行了处理,未发现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2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由于审查不细、疏忽大意,导致一般瑕疵案件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2名干警进行了处理。

四是整治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10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所承办案件存在一般瑕疵问题;2名干警因案卡填录有误,导致一般瑕疵案件;3名干警所承办案件在省院交叉评查中被评为一般瑕疵案件;6名检委会委员参与讨论案件被评为严重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21名干警进行了处理。

五是整治“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性不强”问题。研究制定“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壮大等措施加以整改。

六是整治“基层组织建设有短板”问题。研究制定通过“公务员招录、选调等多种途径,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选优配强支部班子,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等措施加以逐步解决。

四、建章立制情况

我院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干部素质提升,监督能力提高,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正风肃纪长效机制

1、《检察长办公会议制度》;

2、《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

3、《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办法(试行)》;

4、《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十条措施》;

5、《保密工作“十不准”》;

6、《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

1、《便民利民工作措施》;

2、《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3、《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

4、《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实施意见》。

(三)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机制

1、《党员干部述学、评学、考学、督学制度》;

2、《关于加强青年干警工作的意见》;

3、《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四)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

1、《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

特此公告。

绥中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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