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政发〔〕27号
绥中县万家镇佳顺装饰商店“7·18”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的通知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年7月18日17时20分,绥中县万家镇佳顺装饰商店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触电事故,致1人死亡。为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县政府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杜振伦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管理组:王克民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锦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常立平县应急管理局科长
技术组:王典县公安局防控大队大队长
王铁生县防控大队副大队长
胡克磊县公安局刑技大队副大队长
综合组:毕志强县万家镇副镇长
张玉石县应急保障中心科员
张聪县应急保障中心科员
(备注:邀请专家参加)
事故调查组由县应急管理局任组长单位,依法对此起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自行撤销。
绥中县人民政府
年7月23日
宁宁说常识
从政府发布的通知来看
这是一起由施工引发的触电事故
建筑施工过程中,所需机器设备较多,且设备的种类也较为繁杂,用电需求较大,进而增大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安全隐患。
正值夏季,高温炎热,潮湿多雨,极易引发触电事故;对建筑施工现场来讲,保证施工用电安全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为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建筑施工现场夏季施工用电尤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巡查、维修或拆除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并由专人监护。2、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复查验收。3、使用电气设备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4、加强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的电线和电箱,防止漏电、触电。5、雨季到来前,应做好机具及电气设备防雨工作,配电箱尽量安装在室内,室外应搭防雨棚,露天照明灯具设防雨罩。
6、遇雷雨天气,应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切断电源,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其他安全事故。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有可靠接地保护装置,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等用电设备除应连接PE线外,还应重复接地。
8、不得在用电设备旁堆放杂物,影响设备散热,以防发生火灾。9、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器。
10、生活区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以防线路过载发生火灾。
来源:绥中县人民政府
出品: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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