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理非法占用海域从事
违法养殖(筏式)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绥政发〔〕18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新区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渤海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绥中县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绥委办发〔〕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渤海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实现污染控制、生态保护,确保综合治理见到实效,海洋生态环境不再恶化,确保我县“生态立县”战略早日实现。
二、重点任务及完成时限
重点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按照《绥中县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县非法占用海域从事非法养殖(筏式)行为依法清理取缔,不予补偿。对不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的海水养殖进行整治。
完成时限:年7月底完成。
三、工作安排及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年1月1日—1月31日)
认真研究制定绥中县清理非法占用海域从事违法养殖(筏式)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法律依据、保障措施和责任目标。
(二)宣传发动阶段(年1月16—1月31日)
采取多种宣传手段,深入到渔村、渔港、养殖户宣传清理非法占用海域从事违法养殖的意义及措施。
(三)深入排查阶段(年2月1日—2月28日)
各乡镇和自然资源局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排查,弄清底数,建立台帐,为清理工作奠定基础。
(四)清理取缔阶段(年3月1日—年7月31日)
1.年4月10日前为自行清理取缔阶段,由养殖业主自行拆除、回收所有养殖物及附属设施。
2.年4月11日起县政府开始依法取缔,由负责清理的施工方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和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依据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五)工作总结阶段(年8月1日—8月30日)
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对有关资料进行归档立卷,研究制定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清理成果。
四、职责分工
1.信访维稳工作组:成员为沿海乡镇政府、信访局、公安局、边防大队,负责群众信访稳控工作。
2.执法工作组:成员为海监、海警、渔政、渔监,负责海上执法工作。
3.调查工作组:成员为沿海乡镇政府、海监、渔政。海监、渔政负责调查养殖行为、占海行为,乡镇、碣石公园管理中心配合联系、协调养殖户。
4.宣传成员为沿海乡镇政府、碣石公园管理中心、司法局、渔政、海监,负责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咨询和相关问题的答复。
5.新区环保局:负责做好清理前的环境评估工作。
6.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管辖海域范围内海域使用权证的审核和不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的养殖海域位置的界定和调整;负责调查摸底、下发通知、上报数据、清理数量监管确认。
7.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和统计上报工作及专业清理公司的招标工作。
8.财政局:负责清理工作所需资金的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做好渤海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上阵,对照部门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我县非法占用海域从事违法养殖(筏式)行为进行彻底清理。
(二)注重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宣传报道,相关部门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强化正面引导,积极争取广大养殖户的配合。
(三)强化应急处置。要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确保清理成果,清理工作结束以后,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做好海域监管工作,发现有继续从事养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清理。
六、领导小组
组长:郭彩学县长
副组长:蔡波县委副书记
刘铸县东戴河新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政法委书记、
段然常务副县长
裴海金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赵建辉副县长
王强政协副主席、信访局局长
成员:袁志伟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局长
王玉常自然资源局局长
程晓英财政局局长
秦吉星县司法局局长
黄宝海县环保局局长
杜奎生新区环保局局长
张森政法委副书记
骆玉堂公安局副局长
郭嘉信访局副局长
杨红军绥中县边防大队大队长
于浩绥中县海警工作站站长
尚军小庄子镇党委书记
王凤玉塔山屯镇党委书记
刘洪伟荒地镇党委书记
郭立学网户乡乡长
李欣王宝镇党委书记
管东高岭镇党委书记
佘旭东前所镇党委书记
李凯西甸子镇党委书记
黄凯万家镇党委书记
马志伟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宝东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曹长宏自然资源局执法中心主任
马猛自然资源局执法中心副主任
黄世博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负责清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赵建辉副县长
副主任:袁志伟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局长
王玉常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明忠越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副局长
李幼雄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副局长
高剑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科长
庞明磊自然资源局海域科科长
马猛自然资源局执法中心副主任
黄世博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附件:1.绥中县清理非法占用海域从事违法养殖活动维稳
工作方案
2.绥中县违法筏式养殖设施清理招标与实施方案
绥中县人民政府
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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