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8号)]的要求,现将“绥中县中央路北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以便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绥中县中央路北延工程
二、工程简介
1、道路工程:城市交通主干道,长米。
2、排水工程:Dmm污水管道米;Dmm雨水管道米;污(雨)水检查井81座,其中污水检查井54座,雨水检查井27座;公共设施管线预埋沟米。
3、附属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交通设施、路灯安装、步道铺装工程及道路两侧绿化等。
4、工程拆迁:本工程用地平方米(计亩),房屋拆迁平方米,动迁居民户(不包括在本次工程内,由政府负责)。
工程总投资.2万元,工程计划年9月全部竣工。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人以及联系马工-
四、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