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乘坐这次列车,葫芦岛部分地区

据央视新闻1日消息,辽宁葫芦岛市新增4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其中连山区3例、绥中县1例。自0年10月1日0时起,对连山区、龙港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全域和绥中县万家镇、西甸子镇实行静态管理3天,连续3天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同时,10月1日0时起,辽宁鞍山市主城区全域实施静态管理。10月1日起,鞍山市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全部暂停线下教学,调整为线上教学。幼儿园调整为家长居家育儿和看护指导。

图片来源:摄图网-

葫芦岛市新增4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据央视新闻1日消息,10月1日,辽宁葫芦岛市在对重点人员主动筛查中,发现4例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其中连山区3例、绥中县1例。

连山区3例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中,例于10月8日乘坐T次列车由外省返葫,另1例系其密接人员(共同居住亲属)。3人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8日时17分,葫芦岛站;时40分,连山区站前街道群英街17-号楼;10月9日,塔山乡孟屯村、锦郊街道二台子村;10月10日下午,7路公交站点附近废品收费站、塔山乡孟屯村;10月11日9时许,医院对面便民核酸采集点;10月11日上午,7路公交站点附近废品收费站。

绥中县1例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于10月8日由外市返葫,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8日—11日,万家镇辽西小区、万家高速检查站。

葫芦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请全体市民朋友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分餐制、一米线,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按规定及时就医,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当前,辽宁葫芦岛市部分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经葫芦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0年10月1日0时起,对连山区、龙港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全域和绥中县万家镇、西甸子镇实行静态管理3天,连续3天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核酸检测时间为每日上午6时—10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持区域相对静止。对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干道交界处实行严格管控,确保“只进不出”,严防疫情风险外溢。辖区内实行交通管制,除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其他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要凭证通行,其他社会车辆均不运行、不流动。

二、坚持非必要不流动。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静态管理规定,按照“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的原则,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如前往人员密集、通风不良场所和医疗机构时,请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工作,保持社交距离。

三、强化重点场所管理。临时静态管理期间,除商超、药店、医院等居民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以营业外,早市和餐饮、洗浴、KTV、网吧、影院、足浴店、美容院、棋牌室、健身房、宗教场所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和开放;学校(含幼儿园)、教培机构立即停止线下授课,住校生实施原地封闭管理;所有景点景区暂停开放;养老机构、监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等活动;机关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办公;除大型厂矿企业以及涉及民生保障、生产安全的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实行工作人员“点对点”闭环管理外,其余企业暂停生产。涉及保供、保运转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需持当地指挥部发放的相关证明出入通行。

四、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居民朋友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时间参加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居家,坚决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凡发现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鞍山市主城区全域实施静态管理

据鞍山发布消息,辽宁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对鞍山市主城区全域实施静态管理的紧急通告》:当前,鞍山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经综合分析研判,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10月1日0时起,对鞍山市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及高新区、经开区、千山风景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住宅小区、村屯实行封闭式管理,居民群众除按照属地统一组织参加例行核酸检测、紧急就医、收取必要生活物资外,原则上足不出户。除保障疫情防控需要的交通车辆外,鞍山市常规公交运营车辆、客运车辆暂停运行。

机关事业单位居家办公。鞍山市及驻鞍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均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志愿者,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到,积极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加强企业管理。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邮政、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军工及其配套企业,有关国家重大项目及涉及产业安全等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合理安排人员实行闭环管理、不出厂区、封闭运行。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快递、药店等企业,要经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方可营业。其他企业及经营场所要全部停产停业,并要求员工配合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重点机构封闭管理。鞍山市主城区各类高校、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等暂停开放。

严格落实域外来(返)人员管理。进入鞍山主城区的人员,比照市民静态管理措施做好服务与管理。来(返)各类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主动报备、落地核酸检测和相应的管控措施。

保障就医需求。在静态管理期间,对急需就医人员(如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开辟就医绿色通道。社区管控人员负责与医疗机构对接,确保以上人员得到及时治疗。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统一由10救护车及时送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静态管理措施和时限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市民如有困难可及时联系所在社区(村)、拨打市民热线提交诉求。市、区两级已建立专门服务保障队伍,及时响应市民各类诉求。目前,城区各类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请广大市民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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