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葫芦岛绥中恢复城市公交的通知

导语

根据县政府及中心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按照城市公交在疫情缓解的情况下逐步复工复产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复工期间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市民出行,我县城市公交将逐步恢复运行。

自00年4月18日起,先期恢复1路、路、5路、8路四条主要线路及大台、朱岭两条支线,每条线路恢复一半运力,之后视情况逐步增加至全部恢复。

4月5日,恢复3路、4路、6路、7路、9路之后,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增加台数直至全部恢复。

车内外清洁、消毒

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车辆运行中适当开窗,保持空气畅通。

每位驾驶员为疫情防控责任人,严格要求乘客上车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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