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十六批
认定及监测合格的市级农业产业化
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葫政办发〔〕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葫芦岛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营监测管理工作的意见》(葫政发〔〕16号)要求,在企业申请和各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经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葫芦岛兴宫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我市第十六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绥中县杨家沟家庭农场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企业为监测合格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对第十六批认定及监测合格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颁发证书,证书有效期为2年(年1月1日—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企业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扶持政策。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育、管理和服务,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做出新贡献。
附件:
1.葫芦岛市第十六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葫芦岛市监测合格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葫芦岛市第十六批市级农业产业化
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1.葫芦岛兴宫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辽宁大山玉米食品有限公司
3.绥中县长弘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4.建昌县建农牧业有限公司
5.辽宁丰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2
葫芦岛市监测合格的市级农业产业化
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1.绥中县杨家沟家庭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2.绥中宏伟饲料有限公司
3.葫芦岛茂华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4.绥中县小庄子镇荣祥鱼粉加工厂
5.辽宁易轩堂海洋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6.绥中县大渔牧业养殖有限公司
7.辽宁红崖子花生有限公司
8.兴城市程晟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9.葫芦岛市康育种猪有限责任公司
10.建昌县亿盛农业有限公司
11.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红粮陈醋厂
12.辽宁珍和园牧业有限公司
13.葫芦岛蓝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